有機農業又稱為有機耕種, 源于英文Organic Agriculture的翻譯。最早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,一位英國植物學家霍華德爵士(Albert Howard)被稱為現代有機農業之父,從1905年到1924年,他作為普沙(馬來西亞),孟加拉等地的農業顧問并在那里進行長時間的學習,并總結了印度傳統耕作方式的研究結果。在1940年,他終于出版了‘農業圣殿’一書,當時這本書對許多科學家和農夫都起著巨大的影響。
接著1942年,德國的魯道夫史坦納(Rudolf Steiner)提出了一個全面的有機農業串連系統。在1924年,史坦納在 Koberwitz (現在的波蘭)開始了他的演講。他強調了農夫在引導和平衡動物,植物和土壤的相互作用中起了主導的作用。健康的動物取決于健康的植物(作為食物),健康的植物取決于健康的土壤,健康的土壤取決于健康的動物(肥料/糞便)。
而有機農業一詞是由諾斯伯納勛爵(Lord Northbourne)開始使用。在1939年,諾斯伯納勛爵在他的 “Look to the Land”(1940年出版)著作中提出了有機耕種的概念,形容一個整體的生態平衡的方法來耕種。相反,化學耕作是依靠化學肥料,不能自給自足也不是個有機的整體。這里所說的“有機”不是化學上的概念 - 分子中含碳元素 - 而是指采取一種有機的耕作和加工方式。